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地区
安徽省
国内
国外
广东省
四川省
北京
云南省
江西省
甘肃省
湖北省
吉林省
香港特区
黑龙江省
内蒙古区
河南省
上海
福建省
海南省
澳门特区
西藏区
青海省
宁夏区
天津
湖南省
新疆区
广西区
重庆
山东省
贵州省
河北省
辽宁省
台湾省
陕西省
山西省
江苏省
浙江省

4月起中国月销售额不超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021/4/1 14:44:58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人民瞭望    点击数:978
分享到: 更多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1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即可享受,以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中国风情杂志     求实网     光明网     凤凰网     阿新视觉     河南轻工业行业协会     麦特名品     中国新儒商官网     少儿素质教育     第六村康养     中国日报     国际在线     中国网     央视网     新华网     人民网